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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理程序和方法 坚持以人为本 加强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力量

2020年12月21日  中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bqlslllaw.com/

 梁超浩,中山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程质量监理程序和方法

  工程质量监理目标是: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开工报告的审批,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创优。


  1.建立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1.1监理工程师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实行工程质量终生岗位人制度。此外,应建立独立的监理中心试验室和测量机构,质量数据不与承包人共享。


  1.2督促、检查承包人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自检质保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各级分项工程自检质量负责人和工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和充实完善。


  2.划分质量单元


  为了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必须将工程细分解并明确地划分出各质量单元。要做到工程划分各质量单元不遗漏,单元划分要与交通部;质量评定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一致,并画出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部位、工序流程监理框图,配以相应的各种检验、记录、试验的监理表式,以每道工序控制为基础,严格中间检验的报验项目和程序,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批准,不能进入下道工序。


  3.质量监理程序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驻地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工人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列程序进行。


  3.1审核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其它施工条件等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工艺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3.2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旁站监理。驻地监理组必须通过旁站监理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符合;






坚持以人为本 加强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力量

  众所周知,安全管理首先要做好人的管理,尤其是在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此施工监理工作义不容辞。虽然我国目前规范化管理水平虽然逐步在提高,但种种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作为工程监理人员必须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依法行使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义务,积极主动地在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求实,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监理机制,充分发挥其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监督协调作用,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一、规范市场准入

  从目前一些工程招投标情形来看,挂牌企业充斥市场,层层转包,肢解分包,不能建立合理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体系;转、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逐渐走低,管理力量逐渐削弱;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从业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理人员对其协调管理困难重重,整治工作落不到实处。

  针对上述情况,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的管理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全过程监控,实时反映企业基本情况。从建筑市场准入的源头防范是极其重要的。在招投标预审时,把那些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企业拒之门外,并且取消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而将那些真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实力雄厚、人才密集、制度健全的施工企业引进市场。这就是所谓的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它将有利于监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的重要举措。

  二、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自控自律行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要立足长远,要有竞争力,就要依法经营,加大自身建设的投入,加强信用制度的建设,规范施工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中从业人员的自控自律行为。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如何,重视与否,领导是关键。可是,一些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生产安全管理中,不但不能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增加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入,相反,为了降低成本不愿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施工过程中只注重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尽管制度健全,方案可行,但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安全生产不交底、不自查、不整改,应付检查;开再多的会,做再多的工作,收效甚微,不能达成共识。殊不知,久病不医殃及其身而后患无穷。施工安全的主体是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能否履行职责,关键在领导,如果施工企业领导既能从企业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又能站在社会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并能在不断拓宽经营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那么,施工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三、保证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投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导向,迫切要求施工企业适应现代化施工的需要。要满足安全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就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增加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引进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彻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这样才能不断推进行业的科技进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下的高效率、高标准要求。一项工程的实施,从工程招标开始到交付使用,是建设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施工企业要承担来自各方面的经济风险,既有工程本身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带来的经济风险,又有工程以外的人为的和自然的经济风险。这些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往往很难得到补偿。施工企业要有效预防和消除这些风险因素,就要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条件,这样势必引起成本的增加。可是,一些地方采取最低价中标来选择施工企业,加之各种工程担保和垫资,大大地制约了施工企业的经济运转活力,使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难以得到保证,也谈不上为安全生产更新设备、改进工艺等一系列的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在此情况下,监理人员又如何高标准、严要求地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控呢所以说建设单位要根据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相关管理办法,从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的实际出发,确定合理报价。实行安全费用单列,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切实保证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真正提高安全施工技术科技含量,使得安全施工措施真正得以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真正得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