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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工程劳务分包给个人合法吗

2020年12月23日  中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bqlslllaw.com/

  梁超浩,中山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从《合同法》法条不难看出,只要将自己承包的工作分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话就需要发包人同意并且要承担连带。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则构成“违法分包”,所造成的后续问题会比较繁琐,并且要承担法律。建设工程合同从本质上实际就是承揽合同,所以建设工程合同是带有人身性质的,发包人对承包人有所信赖才会将工程交予承包人去施工,未经发包人的授权的话承包人就是无权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此行为在民法理论上看就是无权处分行为,如果发包人自始至终没有去追认的话,该行为是无效行为。很多企业和个人都是用“专业分包”这个理由去将工程违法分包,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即使是“专业分包”也是需要发包人的同意。

2、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还谈到一个资质的问题,那么施工劳务企业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2001年3月8日建设部颁布的规章,即使是劳务分包作业也是需要资质的。并不是简简单单手头有些工人就能去帮人干活了。该资质其实也就是一个准入门槛,是国家颁发给企业的“准入证”,可以以此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实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筑市场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禁止超越资质承揽业务,与《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相一致。

3、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

在我国更为常见的是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肢解,抽出利润;然后将剩余的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分包”给其他企业去施工。更为有甚者,是此以劳务分包企业再将剩余工程分包给其他人去施工,层层扒皮、抽取利润,从而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那么承包人将工程肢解,然后再将部分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分包”给其他企业的情形是无效的。

二、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

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 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根据该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 的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又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只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又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这样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三种,其中要注意在进行分包的时候,首先要经过发包人的同意,若是擅自分包给他人完成,那就是违法的,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另外就是在分包给其他人完成的时候,还需要其他人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不然的话也是会构成违法分包。

工程劳务分包给个人合法吗

一、工程劳务分包给个人合法吗

工程劳务分包给个人不违法。

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由于劳务分包是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业主或总承包方对材料和设备负责,劳务分包方只收取劳务费,不受任何限制。

另外,由于工程造价中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不平衡,有的高,有的低,如电气安装工程。劳动力成本很低,因为变压器的材料价格很高。其他的,比如土方工程,几乎都是人工成本,所以不能强制限制。

二、劳务外包有什么好处

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本公司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本公司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2、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劳务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

3、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本公司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心增强,更具工作热情。

4、降低用人风险。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相比,用人单位不用承担连带。

劳务分包方的工作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劳务发包方要承担连带赔偿;

由于劳务分包方无资质导致该劳务分包行为违法,行政机关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若劳务分包方为自然人或无资质的企业,则该自然人或企业招用的劳动者与劳务发包方将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对劳务分包方拖欠的民工工资,发包方要承担连带清偿,尤其在已付清劳务费,包工头消失的情况下,会出现重复付款的可能。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