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超浩,中山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招标是一种商业行为,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商品、工程的买卖方式。医疗器械作为一种商品,一般也需要招标采购,那么医疗器械招投标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医疗器械招标流程。
一、招标机构:
1、组织机构:院级领导;
2、评标组: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及院内外相关专家;
3、监督机构:纪检办、监察室、审计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
4、承办部门:设备科。
二、招标公示:
设备科将所需医疗器械的项目名称、技术指标、招标时间、招标地点和招标流程等陆续上网公示,公示时间≥30天。如遇特殊情况,延迟招标或更改技术项目、指标,将提前一周网上声明。
三、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在招标有效期限内,按招标要求,将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送达设备科。设备科负责投标单位资质材料的收集、汇总,报招标机构审查。
四、投标公示:
投标单位需按招标要求,将密封之标准投标文书于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统一进行公示。
五、招标评议:
评标组在公示标的后,对投标之性价比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汇总后报院部审定。
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资质证明要求:
投标人概况:包括简要历史、生产或经营的主要产品及业务范围;组织机构、所属集团等;
投标人资格:须持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投标人技术能力:生产或经营水平、技术力量、员工配备等的简要介绍;
投标人财务状况:包括开户行名称及由其开具的资信证明;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近三年年产值、销售额或贸易额和利润额及主要的客户等;
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产品的注册证及其附表;
业务员授权委托书;
制造商或总经销商委托授权书;
投标单位联系方法: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网址。
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标书内容要求:
投标书;
投标人资质证明
投标一览表;
项目偏离表;
投标价格:标明币种,均为到医院入库价;
投标项目注册证及其附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料:
1)质量保证书:对投标货物的来源、配送渠道;
2)产品性能:对投标货物的主要性能特征、技术参数进行详细描述;
3)产品包装:对货物内外包装进行描述。
服务承诺:供货响应时间、无条件破损退换、更换、误期赔偿等;
付款方式:投标人的要求;
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3、投标拒绝:
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
4、标书封装:
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封装后加盖投标人公章,袋上须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网址。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招标人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一般招标流程都比较繁琐,会举行公开的招标会议。而在招标流程结束后,一般会签订合同或协议。以上就是关于医疗器械招标流程的介绍,如果大家还有相关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邀请招标,对于很多公司以及企业来说并不陌生,需要某样东西的时候,就会需要邀请招标,刚刚成立了公司或者企业的人,对于邀请招标的条件还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和相关规定,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
一、邀请招标的条件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中心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按照一定程序和标准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适用条件: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的供应商范围较小、公开程度较低、竞争不够充分。采用邀请招标限制条件是:一是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按照上述规定,邀请招标适用于专业性较强且潜在供应商较少或项目标的较小而公开招标的经济效益不高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邀请招标的细则
邀请招标是指公司自己有能力对此项目进行招标,且找三家以上满足招标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没有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进行投标,那么投标无效,邀请招标不对外公开,可以减少招标时间与社会压力;
如果要编制招标文件,可以到我的文档内下载标书模版,希望可以帮到您。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条件:
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施工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 量有限。
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比例较大的
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三、邀请招标的流程
招标
1、招标公告。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必须在政府及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项目的名称、工程概况等;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的资格要求及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及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等。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在政府及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5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布投标邀请书。
2、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投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工程报价方式、投标担保金额、招标文件售价、履约担保金额等其他事项。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招标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投标
1、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邀请招标的条件和相关规定,新开的企业或者公司,需要采购某样商品的时候,要仔细确认采购者是否符合邀请招标的要求,然后再按照以上的流程进行邀请招标,了解清楚相关的一些资料,保证自己公司和企业的利益不受到损害,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