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804281009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建筑施工

一份建筑施工的合同印花税每月多少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

2020年12月17日  中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bqlslllaw.com/

  梁超浩,中山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一份建筑施工的合同印花税每月多少

  现代经济发展迅速,物价也随着上涨,同时访问的价格也节节攀升。因为房地产有着巨大的利润,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越来越多,建筑行业的发展如火如荼。而在一切都少不了建设施工,那么一份建筑施工的合同印花税每月多少现在,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一份建筑施工的合同印花税每月多少

  建筑施工印花税缴纳在其经营地缴纳即可,因为建筑企业外出经营都要求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而你在开具该证明时,你企业住所所在地税务机关就要求你缴纳印花,如果上述情况没有缴纳印花税,就应当在建筑施工地缴纳印花税了,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

  二、建筑施工合同的注意的事项

  1、合同主体应适格

  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

  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

  3、合同用辞应规范

  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4、合同形式应与合同内容相符

  在部分施工材料采购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各职能部门人员比较熟悉购销合同的操作,另一方面因各建筑施工企业比较重视分包合同的管理而引致相关签字盖章手续较购销合同的繁琐,合同经办人员往往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以实现简化盖章手续而保障工程进度需要等的目的,但实际签订的合同并非属于仅负责材料供货及运输的购销合同,而是属于尚包括材料安装及验收等的分包合同,例如对于一些石材、保温材料的供应合同。

  在此等情况下,由于受到材料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局限,从而未能在合同内约定工期、工程质量验收及详细结算依据、程序等条款,一旦施工企业在产生合同纠纷下追讨供货商的工期违约、质量验收不合格等的赔偿,则很难找到相应的合同依据。

  5、黑白合同

  ;白合同;即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一些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可能要求与承包人在备案合同基础上另行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并在其中就价款、工期、质量、让利、取费等对承包人提出相对;白合同;而言更为苛刻的合同条件,以作为执行合同使用,从而构成;黑合同;。

  6、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

  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虽然通过合同约定甚至通过签订相关的三方协议而免除了总承包人履行分包工程付款的义务,但是合同条款内没有对总承包人自行分包的分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的有关合同权责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

  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知》对于;《示范文本》的组成;的说明中解释,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2、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但当事人自己协商拟定的文本不一定也要这样组成合同内容,可以没有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的分别。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一份建筑施工的合同印花税每月多少的相关内容。综上,建筑施工的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

  建筑工程是一个时间较为漫长,其中又会产生许多施工上的问题的项目。建筑工程本来就是容易产生纠纷问题的项目,所以当进行承包的时候需要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接下来由带大家了解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

  发包单位: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 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基底宽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

  、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日,暂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 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 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 份。

  发包单位

  授权代理人 : 联系电话:

  承包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二、建筑工程合同与承包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而在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三、建筑工